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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5日,记者从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,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,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近日印发《2022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全省年内共支持建设各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700个以上,单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。
《方案》明确,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、区域公用品牌覆盖区和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为重点,遴选推荐开封市祥符区、杞县、通许县、温县、襄城县、夏邑县、永城市、唐河县8个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,遴选确定洛阳市孟津区、新安县、内黄县、淇县、辉县、新乡县、延津县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、舞阳县、新野县、西峡县11个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,开展全程试点工作,遴选确定56个县(市、区)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。
《方案》提出,全省年内共支持建设各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700个以上,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,促进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、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、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,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。
《方案》提出,在全省范围内围绕蔬菜、水果等鲜活农产品,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。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、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,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,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%,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,主要建设内容有通风贮藏库、机械冷库、气调贮藏库、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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